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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8日 THOMSON ZHANG譯
莫爾斯比港工商理事會理事長(David Conn)批評了IPA最近將一名長期投資者所投資的公司宣布為外國公司的做法。 過去10年一直擔(dān)任IPA委員的康恩說,他不得不對IPA對1992法案的錯誤解釋和蓄意混淆表示反對。“將一家巴新人持股比例達67%且雇傭了數(shù)千名巴新人的公司登記為一家外國公司是完全不可接受的!笨刀髡f。“事實上,該公司只有33%的股份由外國人持有的,但是因為這位持有人是一名董事,IPA管理層可以通過任何他們想要的法規(guī)。”“他們在說什么?由外國人擔(dān)任主管的公司都必須成為外企,不僅需要支付額外費用,可能還會被罰款?“當(dāng)業(yè)務(wù)艱難的時候,最不應(yīng)該添亂的就是IPA。我們的會員無法獲得簽證,需要通過移民局獲得工作許可,因為移民局要求IPA進行這項檢查。這是荒唐的,IPA那幫人應(yīng)該丟飯碗! 康恩說,他在3月30日的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了這個問題,“在一場非常激烈的辯論中,主管顯然是幕后主使”。“現(xiàn)在委員會被告知要堅持這項決定,處理政策事宜并且不干涉運作事宜。真是令人難以置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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